【明報專訊】6月28日,貴州瓮安縣發生嚴重騷動,縣政府和公安局大樓被憤怒的百姓放火焚燒,而起因只不過是一名中學女生死因不明,公安局說女生跳河遇溺,家屬懷疑是遭約會男生姦殺,公安局包庇男生,就這樣一宗無頭公案,便觸發大規模的群眾示威騷亂,貴州省委書記事後說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話﹕6.28事件看似偶然,實屬必然。隨後,該縣主要領導人全遭撤換和處分,此事值得所有地方政府引為戒鑑。
大樓被燒後 政府才正視
經過三次的屍體檢查,死因結論仍是溺水,沒有被強暴的證據。換言之,家屬對縣公安局的懷疑未能成立,為什麼在騷亂平息後,當局要撤換縣政府和縣公安局領導?
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解釋說,這次事件表面的、直接的導火索是女中學生的死因爭議,但背後深層次原因是當地在礦產資源開發、移民安置、建築拆遷等工作中,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,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,一些幹部作風粗暴、工作方法簡單,甚至隨意動用警力。加之有的領導幹部和公安民警長期以來失職瀆職,刑事發案率高、破案率低,導致當地社會治安不好,群眾對此反映十分強烈。對此,瓮安縣委、縣政府、縣公安局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幹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
去了現場採訪的記者朋友告訴我,當地市民對縣政府大樓被燒有何感受,十個人有九個回答說「大快人心」。值得深思的是,像瓮安這樣的縣,中國還有很多,為什麼要群眾發怒火燒政府大樓後才得到正視?
明報駐京記者 劉進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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